★“菩薩摩訶薩有十種身。何等為十?所謂:人身,為教化一切諸人故;非人身,為教化地獄、畜生、餓鬼故;天身,為教化欲界、色界、無色界眾生故;學身,示現學地故;無學身,示現阿羅漢地故;獨覺身,教化令入辟支佛地故;菩薩身,令成就大乘故;如來身,智水灌頂故;意生身,善巧出生故;無漏法身,以無功用示現一切眾生身故。是為十。”(《華嚴經》)
無論在時間上、空間上,任何一位聖凡眾生,只能有一個業報之身於一時一地,這是佛說鐵律,即便大覺佛陀亦莫能外。
比如:
“有過去身時。唯是過去身。無未來.現在。有未來身時。唯是未來身。無過去.現在。有現在身時。唯是現在身。無過去.未來身。”(《長阿含經》)
“有欲界人身四大諸根時。無欲界天身。色界天身。乃至有想無想處天身。如是展轉。至有想無想處天身時。無有欲界人身四大諸根。及欲界天身。色界天身。至不用處天身。”(《長阿含經》)
諸菩薩於自覺尚未圓滿,乃至最後身菩薩亦未得漏盡解脫及第一義,必不可能有無學身或獨覺身,更不可能有如來身。
參見前文《〈地藏經〉編造佛陀付囑地藏菩薩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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