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

正法的沈沒

現在離佛滅已兩千五百年,許多偽經出現於世,許多僧眾行為不符於律,許多法師所教的不符於法與律。對認真的修行人來說真是迷惘極了。

在[大般涅槃經](長部16經)裡佛指示說:「若某某比丘說:我親從佛處聽言,我親從佛處得到,這是法!這是律!這是世尊的教法!這位比丘所說的話不要同意或反駁。不要同意或反駁後,仔細將他所說的用法與律對照,用法與律對照後,若發現他所說的不符合法與律,你們能下結論:這位比丘所說的不是世尊的話,他誤解了。---那你就要捨棄它。但是---若他所說的符合法與律,你們將能下結論:這是世尊的話,這位比丘正確地明白法與律。」因此每一位認真的修行人都應學習法與律。

雖然[經分別]與[犍度]已經足夠詳細,但它們還是不能包含人事間每一種的情況。因此[大品]裡佛訂下四條標準:

「比丘們!佛所不反對者,若言“這是不許可的。 ”若它與世俗相違,與許可的相違,你們不能許可。

佛所不反對者,若言“這是不許可的。” 若它與世俗相符,與不許可的相違,你們能許可。

佛所未準,若言“這是許可的。” 若它與世俗相違,與許可的相違,你們不能許可。

佛所未準,若言“這是許可的。” 若它與世俗相符,與不許可的相違,你們能許可。 」

在[十誦律](卷49,大正藏23冊, p358b) 記載關於正法滅亡的徵象:「爾時長老優波離(Upali)往詣佛所,頭面作禮在一面坐,白佛言:世尊!有幾法正法滅亡沒?佛言:優波離!有五法正法滅亡沒。

何等五?有比丘無欲,是名一。鈍根,是名二。雖誦義句不能正受,亦不能令他解了,是名三。不能令受者有恭敬威儀,有說法者不能如法教,是名四。鬥諍相言,不在阿練若處,亦不愛敬阿練若處,優波離!是名五法,令正法滅亡沒。 …….

優波離!更有五法,正法滅亡沒。何等五?有比丘,不隨法教,隨非法教;不隨忍法,隨不忍法;不敬上座,無有威儀;上座不以法教授,上座說法時愁惱,令後眾生不得受學修多羅,毘尼,阿毘曇;上座命終已後,比丘放逸習非法,失諸善法;是名五法。正法滅亡沒。 」

在[南傳大藏經]的[相應部16.13]中佛陀提到正法消失的五個原因∶「1.不敬佛陀。2.不敬法。3.不敬僧伽。4.不敬修道。5.不敬修習禪定。」

在[相應部20.7]中佛陀提到正法消失的原因是∶「於未來,如來所說之法,甚深,微妙,超越世間,空無我義;於此眾人不聽,不恭聽,不解,不誦,不修習。

然諸弟子所著詩文,繁文雜句,與修道無關;於此眾人願聽,願恭聽,願解,願誦,願修習。

諸比丘!如此如來所說之法,甚深,微妙,超越世間,空無我義;將消失於世間。

因此,諸比丘!你們應如此修習,於如來所說之法,甚深,微妙,超越世間,空無我義;於此願聽,願恭聽,願解,願誦,願修習。 」

在[雜阿含906經](卷32,大正藏2冊, p226b)中佛說∶「迦葉!如來正法欲滅之時,有相似像法生,相似像法出世間已,正法則滅。譬如大海中,船載多珍寶,則頓沈沒。如來正法則不如是漸漸消滅。如來正法不為地界所壞,不為水、火、風界所壞,乃至惡眾生出世,樂行諸惡、欲行諸惡、成就諸惡,非法言法、法言非法、非律言律、律言非律,以相似法,句味熾然,如來正法於此則沒。迦葉!有五因緣能令如來正法沈沒,何等為五?若比丘於大師所,不敬不重,不下意供養,於大師所,不敬不重,不下意供養已,然复依猗而住,若法、若學、若隨順教、若諸梵行,大師所稱嘆者,不敬不重,不下意供養,而依止住,是名,迦葉!五因緣故,如來正法於此沈沒。」

所以正法不是為為地界所壞,或為水、火、風界所壞;而是為佛教徒所壞,惡知識出世,樂行諸惡、欲行諸惡、成就諸惡,教導惡法,非法言法、法言非法、非律言律、律言非律,以相似法,句味熾然,因此如來正法則於此亡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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